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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26 12:08 来源:宣州人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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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225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梁主持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晓莲、李峰、钟祖胜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恒志,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卫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时金列席会议。

在上午刚刚闭幕的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周红兵、阮润生、唐荣华、李萍依法被增选为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至此,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

本次常委会应到33名,因事请假5名,实到28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何小东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卢明同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卢明同志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会议任命吴岳忠、方琳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杜忠、凌珩、江光志、仲国强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孙国梁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孙国梁强调,在刚刚闭幕的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宣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上依法通过任命区监察委员会2名副主任、4名委员,至此,由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区监察委员会已经产生,即将挂牌。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委员会的同志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依法认真履职,为全区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做出贡献。监察委员会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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