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梁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成清、陈毓、魏先贵、刘光飞参加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3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日程和主席团成员等各类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人员名单;会议作出了《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侃等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冯正华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选举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的决定》。
区政府副区长方强,区法院院长张军,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星辉,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府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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