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梁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成清、魏先贵、刘光飞参加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3人,因事请假6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宣城市宣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宣州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宣城市宣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宣州区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教体局等5个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各评议工作组评议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宣州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宣州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政府副区长曹洪,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星辉,区监察委员会、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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