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梁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成清、陈毓、魏先贵参加。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3人,因事请假5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听取了《关于宣州区2023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上级财政追加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情况的汇报》《关于宣州区2023年区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查了《关于宣州区2023年区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宣州区2023年区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提请审核确认宣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作出了关于确认宣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星辉,区监察委员会和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