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曹俊、谢英宏、冯正华提出辞去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因个人原因,冯其云提出辞去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曹俊、谢英宏、冯正华、冯其云辞去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冯其云的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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