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宣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廷伟为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章健为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小勇为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王琼为宣州区人民法院水阳人民法庭庭长;
杜美龄为宣州区人民法院杨柳人民法庭庭长;
王晶为宣州区人民法院水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宋文杰为宣州区人民法院杨柳人民法庭副庭长;
韦松为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包羽菲为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孙玉琴的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敬宏的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虹的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胡莉莉的宣州区人民法院杨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小勇的宣州区人民法院水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琼的宣州区人民法院水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美龄的宣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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